其實比師父行多一步,問題是……
何韻詩形象上的不斷游移自然是因為梅艷芳。
在樂壇出現那些單一(而悶)的玉女、(所謂)跳舞女王之前,只有梅艷芳一人,提供了視覺上的刺激,每一次出碟,都必定配合一個專屬形象,給樂迷帶來刺激(和非議)——其他歌手也有同類行徑,只是程度和密度上肯定及不上梅艷芳……所以我們總是覺得,80年代的香港樂壇是繽紛的。
但那些千變形象,只停留在一種外在視覺刺激,通常不含有任何statement。
在那個快樂的80年代,衣飾形象不需要作為思想的載體。觀眾需要的是刺激和娛樂。
這方面何韻詩無疑是比師父行多一步的。
我最深印象的何韻詩見於兩張專輯:2005年的《梁祝下世傳奇》和2008年的《Ten Days In The Madhouse》。
兩張專輯封套其實都聚焦在何韻詩的臉。《梁祝下世傳奇》是同名舞台劇的延伸專輯,歌曲主題不離友情和愛情,但重點是梁祝本來就是性別模糊、指涉同性戀的戲碼——封套上的何韻詩,帶有一種雌雄同體的味道;《Ten Days In The Madhouse》是有關香港(這個瘋狂)社會的concept album,每一首歌涉及一個議題,何韻詩頭上層層疊的多頂禮帽,一層一層壓在頭上,仿如在說,社會上架床疊屋的紛陳價值,一一套著和箍住我們的思想和生活。
問題是,梅艷芳當日那種形象百變是沒有包袱的(反正前無古人),總之,大前提是製造話題,那時候的樂迷亦一早已接收了「梅艷芳 = 百變」這命題。
相對起來後來者何韻詩會較吃力。有時甚至失焦。
像那個《似是故人來》MV,我看到的只是一堆好靚衣飾顏色和畫面的刻意堆砌,沒緣由地放埋一齊——當然你可以話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,咁我惟有話:我get到的,只是nothing。
當藝人娛樂了大眾之後
回到一開始,周啟生所提及的我認為值得商榷的那兩點。
藝人的責任:回饋,不一定是單純金錢或物質意義上的(如按周生之邏輯,把口持之以恆地提住梅姐的何韻詩係咪要俾錢年老的梅媽?),而應該是思想上的,在娛樂了大眾之餘,閣下的演藝表現閣下的現實行為,是否能夠為粉絲帶來啟發?就像當日梅姐啟發了何韻詩一樣。
Dos and Don'ts:周啟生說G.E.M不應該談政治,因為隨時返唔到大陸演出——離.晒.大.譜,G.E.M明明係叫特首加油幫特首打氣,又點會北唔到上呢?哈哈哈哈哈哈哈……
OK,有大部分藝人只把演藝當成一份工,這其實冇問題,為了方便北上搵食而不談政治也無可厚非,但也有些思想質量高一點的(像黃耀明),就是明知自己要到大陸工作,一樣照講政治照對政治發表議論(咁當然不是講一些叫特首加油、又或那些影壇大哥或唱歌Machine才會講的啱聽說話啦)。
如果何韻詩一開始已決定學習她的偶像她心中的女俠——而既然現在總算有一定能力了——就更應該加倍展現那份俠道,去得更盡——社會的不公義除了對同性戀的歧見,仲有好多好多好多,而不公義,往往是經由不良的政治所衍生或推波助瀾。要解決問題,就要直搗不公義的核心。
在普遍演藝界都感染了政治潔癖(又或只懂獻媚)的現在,更需要有人本著良心發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