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Lady Gaga想到梅艷芳 – 談《梅艷芳海報集》

Category: Anita-All for her Comments: One comment

從Lady Gaga想到梅艷芳 – 談《梅艷芳海報集》 李展鵬

 

梅艷芳的四十七歲冥壽將至,一本《梅艷芳海報集》也將由電影雙周刊與芳心薈聯合出版。這本書,結集了梅艷芳演藝生涯中所有電影、唱片及演唱會的海報。收集海報,似乎是超級粉絲才會做的事。那麼,如果不是梅姐死忠粉絲,為什麼要買這樣的一本海報集?這些海報,究竟價值何在?也許,我們可以從Lady Gaga談起。

 

這兩年,因為一個Lady Gaga,美國流行音樂終於告別沉悶時代,而讓觀眾尋回那種曾經於八十年代領風騷的視覺刺激。她的出現,應驗了早幾年某金飾店的廣告詞: The drama is back !(戲劇性回來了!)。最近,Lady Gaga的一套“牛肉裝”──也就是把一片片生牛肉編成的裙子,還有帽子及鞋子──引起極大爭議,在美國有人說:世界上很多人連肉都沒得吃呢!有人說:下一次要穿什麼?人骨?人皮?當然,也有不少人讚賞她的大膽創意。這種群眾反應,幾乎就是廿多年前我們對梅艷芳的嘩然:嘩!個裝化成咁?條眉咁粗?上次是壞女孩,今次是妖女,下次做魔女?是的,對於香港澳門觀眾來說,Lady Gaga那種“咩都可以著上身”的大膽令人聯想起梅艷芳,那個常常在視覺上嚇人一跳的梅艷芳。

 

八十年代:刺激的視覺文化見證過八十年代的流行文化的人,大概都對那個時代的“刺激”印象深刻。那是一種視覺的刺激:Boy George以男兒之身,編起七彩辮子,濃妝艷抹,一時雌雄難辨;米高積遜的皮衣、緊身褲、帽子,再加上招牌踢躂舞及霹靂舞,成為至今深入民心的標誌;麥當娜更是表表者,一頭金黃曲髮,一身誇張首飾,在舞台上狂野舞動,一時自我宣稱是“物質女郎”(Material Girl),一時直言她是“宛如處女”(Like a Virgin)嚐禁果。那個時代,衛道之士一片“啋啋”聲,年輕人卻從流行文化的創意與叛逆中找到認同感。

 

當西方傳來這種刺激的視覺文化,大部分華人社會只能聽與看,卻沒有能力創造自身的流行標誌──除了香港。當時,只有香港有能力創造梅艷芳、張國榮、草蜢、郭富城的勁歌熱舞、亦正亦邪、甚至妖氣沖天。這種文化,當年內地沒有,台灣沒有,新加坡沒有,甚至在日本,都難找到有人可以跟梅艷芳匹敵。在Youtube上,有人把梅艷芳《冰山大火》與山口百惠的原曲剪成一首歌,對比之下,梅艷芳的台風與形象都大勝。

 

因此,這本《梅艷芳海報集》的電影、唱片及演唱會海報所代表的,除了是梅艷芳的百變形象與演藝成就,還有香港歌影流行文化的發展軌跡,以及香港這個城市的文化活力。那些留下的足跡,那些曾經的輝煌,恰恰是透過視覺來展現的,因此海報的價值甚為重要。一百多年前,打從相機出現開始,影像與視覺成為新時代的主導文化。電影的發明、電視的普及、廣告的力量、電腦的科技,都讓視覺取代文字而成為溝通的關鍵、文化的核心。最近三數十年的發展,我們都很清楚:MV文化的盛行、超巨型廣告牌佔據城市、大電視無處不在、 Youtube的影像傳播全球通行……

 

梅艷芳之所以成功,港式流行文化的影響力之所以無遠弗屆,其實都要歸功於視覺上的突破:《壞女孩》的形象、《將冰山劈開》的台風,以至電影《胭脂扣》的旗袍與美術設計、《東方三俠》的科幻感與動作場面,還有許冠傑的喇叭褲、羅文的皮草、徐克的奇幻武俠世界、吳宇森的槍戰場面、王家衛的影像風格,無不與一種香港獨特的視覺文化有關。而“百變梅艷芳”,那正是把視覺元素發揮得最淋漓盡致的經典例子。如此,一本完整的梅艷芳海報全集的意義,又豈只是供超級粉絲觀賞珍藏而已?

 

梅艷芳的紀錄,香港文化的紀錄電影方面,如果沒有香港當時蓬勃的電影工業,演藝人才如梅艷芳也未必可以有那麼多機會在電影中“百變”:得過好幾個影后殊榮的梅艷芳,在《審死官》中無厘頭地搞笑,在《胭脂扣》淒怨動人,在《東方三俠》中演出俠女風範。她的百變,反射的是一個充滿生氣與創意的電影工業。像梅艷芳這種百變女演員在內地或台灣都沒有,因為那裡沒有像香港一樣的電影工業,一種有時很庸俗,但卻創意無限、生機勃勃的影像文化。演唱會方面,她當時的紀錄無論是廿八場或三十場,都非常驚人。三十場演唱會有三十多萬觀眾,而當時香港的人口是五百多萬,那即是說,每十多人就有一人看過梅艷芳的演唱會。梅艷芳是開創香港演唱會文化的先鋒之一,當時,像她這一類歌手無論到內地、台灣、星馬都受追捧,原因是當時整個華人社會都沒有發展出這類演唱會模式──一種非常刺激的視聽效果。

 

除了場數,更重要的是她開創了多變形象、舞台效果、連場歌舞這些演唱會的必備元素。在她出現以前,舞台並不是個千變萬化的地方,偶有動感的,有許冠傑的《半斤八兩》或羅文的《波斯貓》,但真正要到梅艷芳的出現,舞台形象才被發揮到極致:她的黑色婚紗,她的性感舞衣,她的妖女造型,她的女皇頭,見證了港式演唱會文化的輝煌,那曾經是香港只此一家的瑰寶。八十年代,當香港人看梅艷芳勁歌熱舞,台灣人仍在看靜態的蔡琴陳淑華,至於內地更沒有流行曲文化。在梅艷芳出道的二十年後,台灣才有了第一個舞台型天后蔡依琳,中國大陸則至今沒有舞台巨星。

 

梅艷芳的舞台形象源於其唱片形象,這是形象設計劉培基的功勞,也與梅艷芳的高度可塑性有關。梅艷芳每張唱片、甚至是每首歌,都有不同造型與舞台效果。《蔓珠莎華》的男裝打扮、《壞女孩》的潮爆look、《妖女》的中東味、《烈焰紅唇》的性感舞衣、《夏日戀人》的森巴女郎、《淑女》的型格婚紗,有哪一個不深入民心?這些形象側面表現了香港這個城市如何在不斷吸收外來元素之餘,以高度創意建立自己的品牌、自己的風格。定義梅艷芳,其實是件困難的事:她不是屬於中國傳統的,她也不是完全西化的,她有日本味,又混合了香港味;在性別特質方面,台上的她大膽挑戰性別傳統,銀幕上的她是巾幗英雄,但她又有唱《女人心》的非常女人味的時候。儘管梅艷芳的形象有著別人的影子,但她不是copy cat,她創出的是別無分家的“梅艷芳風格”──一種香港品牌。

 

一本厚重的海報集

 

因此,這一本海報集雖然不是非常厚,但它的意義與價值卻是非常厚重的。梅艷芳的一個個造型,是女俠也好,是女鬼也好,是前衛也好,是古典也罷,那都是香港文化的寶藏。沉悶了多年的美國歌壇,終於有了Lady Gaga再創視覺文化,她的出現,正是布殊政府聲名狼藉、人心思變、相對開明的奧巴馬上場之時。而那麼香港呢?在今天,在一切皆討好內地市場的商業環境下,這種大膽創意會否黯然褪色?香港還會有在視覺上的高度創意,建立自己的品牌嗎?以上問題還沒有答案之前,我們只好從梅艷芳以往的形象去追念香港那個曾經“乜都夠膽死”的創意時代。

 

(《澳門日報》演藝版,10月7日)

 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 

注: 《梅艷芳海報集》各大書報灘及書店有售!

 

445 total views, 1 views today